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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需要知道的事项
Release time:
2023/08/15 02:17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依法将该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观点认为,出现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情况,承包人对发包人擅自使用部分,不应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理由为发包人承担质量责任的范围与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范围重叠,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建设工程部分仍应承担保修责任,则本条规定就失去了其意义。
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属于法定优先权,行使主体应限定为与发包人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主张对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不予支持
实践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争议的,往往要借助司法鉴定来审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支持支付建设工程价款请求的,不应在文书中表述,可向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提出司法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折价协议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该协议的,承包人是否仍可请求拍卖建设工程以实现其工程价款债权?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提讼,并有权依据《》条之规定,要求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承建的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从起计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的支付另行达成协议的,为该协议约定的应支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交付成果即建设工程并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如果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应的规范或者标准组织验收,但接收建设工程的,参照(法释〔2020〕25号)第九条、等规定,应当视为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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